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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昌市司法局对全市律师进行年度考核
发布时间:2010年07月21日作者:宜昌市律协
2010-4-22
为进一步加强律师、律师事务所的管理,宜昌市司法局、律师协会于今年年初对全市39家律师事务所和538名执业律师2009年度的工作进行了考核。
为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,市司法局、市律师协会结合宜昌律师行业及经济社会发展现状,制定了具体的考核方案,使考核工作做到了“四个明确”:一是明确组织领导。市司法局、市律师协会联合成立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 5个考核工作小组。二是明确考核内容。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、执业办案、职业道德及执业纪律、事务所内部管理、律师党建等五个方面。三是明确考核等次。实行百分制考核,考核等次划为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四个。四是明确考核步骤。本次考核共分自评、组织考核、集体研究等三个步骤。自评即律师、律师事务所按照考核标准自我检查评分,初步确定考核等次;组织考核即考核小组采取看、听、查、谈、评的方式深入实地进行考核;集体研究即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听取考核工作汇报,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。
经过严格考核,共有11家律师事务所、45名律师被评为优秀等次,分别占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总数的28.2%、8.4%;有5名律师被评为基本合格等次,占律师总数的0.9%;2名律师被评为不合格等次,占律师总数的0.4%;1名律师因涉嫌违规违纪暂缓考核,占律师总数的0.2%;其他28家律师事务所及485名律师被评为合格等次,分别占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总数的71.8%、90.1%。对于被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律师,市司法局、市律师协会将对其进行诫免谈话,对于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律师,市司法局将按程序报请省司法厅吊销其律师执业证。